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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卷扬式启闭机技术要求

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制造技术要求

一、机架

1、 各部件的垫板(如轴承座、电动机座、减速器座、制动器座等)应进行加工,各

加工面之间相对高度误差应不大于1.0mm。

2、 翼板和腹板焊接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。

3、 焊后消除应力处理可采用退火、振动时效等方法。振动时效工艺参数选择和评价

应符合JB/T10375和JB/T5926的规定。

二、钢丝绳

1、 钢丝绳应符合GB/T8918的有关规定。

2、 钢丝绳出厂、运输、存放时应卷成盘形,表面涂油,两端扎紧并带有标签,注明订

货号及规格,无标注的钢丝绳不得使用。

3、 钢丝绳禁止接长使用。

三、滑轮

1、 铸铁滑轮材质应不低于GB/T9439中的HT200,铸钢滑轮材质应不低于GB/T11352

中的ZG230-450,绳槽两侧加工后的壁厚不得小于设计名义尺寸,绳槽表面粗糙度不低于Ra12.5mm。当滑轮直径大于600mm时,宜采用钢板轧制成型的焊接结构。

2、 铸造滑轮的轴孔内不应焊补。加工后的轴孔表面允许面积不超过25mm2。深度不超

过1mm的缺陷,缺陷数量不超过3个,且任何相邻两缺陷的间距不小于50mm,缺陷边缘应磨钝。

3、 绳槽表面或端面的单个缺陷面积在清除到露出良好金属后不大于100mm2,深度不

超过该处名义上壁厚的10%,同一个加工面上不多于2处,可焊补。焊补后不应进行热处理,但应磨光。

4、 滑轮若缺陷超过以上规定,应报废。

5、 滑轮上有裂纹时,不应焊补,应报废。

6、 装配好的滑轮应能用手灵活转动。

四、卷筒

1、 铸铁卷筒材质应不低于GB/T9439中的HT200,铸钢卷筒材质应不低于GB/T11352K

R zg230-450,卷制焊接卷筒材质应不低于GB/T699中的Q235B,加工后的各处壁厚不应小于名义厚度。

2、 卷筒绳槽底径公差应不大于GB1801中的h10,对于双吊点中高扬程启闭机,其卷筒

绳槽底径公差应不大于h9。

3、 铸铁卷筒和焊接卷筒应经过时效处理,铸钢卷筒应退火处理。

4、 铸造卷筒加工面上的局部砂眼、气孔其直径小于8mm,深度小于4mm,在每200mm

长度内不多于1处,在卷筒全部加工面上的总数不多于5处,允许不焊补。

5、 铸造卷筒缺陷在清除到露出良好金属后,单个缺陷面积小于300mm2,深度不超过该

处名言壁厚的20%,同一断面和长度200mm的范围内不多于2处,总数量不多于5处,允许焊补。焊补后不需进行热处理,但需磨光。

6、 卷筒缺陷清除到露出良好金属后,单个缺陷面积大于300mm2或缺陷深度超过该处

名言壁厚的20%,缺陷总数量多于5处或同一断面长度200mm的范围内多于2处,应报废。

7、 卷筒上有裂纹时,应报废。

五、联轴器

1、 齿轮联轴器齿面及齿沟不允许焊补,齿面的局部砂眼、气孔等缺陷其长、宽、深都

不超过模数的20%,且数值都不大于2mm,距离齿的端面距离不超过齿宽的10%,联轴器有这种缺陷的齿数不超过3个时,可认为合格,但应将缺陷边缘磨钝。

2、 联轴器轴孔表面不允许焊补,轴孔内的单个缺陷面积不超过25mm2,深度不超过该

处名义壁厚的20%,缺陷数量不超过2处,且相邻两缺陷的间距不小于50mm,可认为合格,但应将缺陷的边缘磨钝。

3、 联轴器其他部位的缺陷在清除到露出良好金属后,单个面积不在于200mm2,深度不

超过该处名义壁厚的20%,且同一加工面上不多于2个,允许焊补。 4、 联轴器缺陷超过上述规定或出现裂纹时,应报废。 5、 联轴器铸钢件加工前应进行退火处理。

6、 弹性联轴器的组装应符合GB/T5014的规定,齿轮联轴器的组装应符合JB/T8854.1

的规定。